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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号转网最新时间表出炉:2019年11月30日前 共三阶段

2019-04-04 14:39:09 来源:C114中国通信网   

  4月4日消息,根据通信人家园网友“ysc0417”爆料,工信部已经向三大运营商下发文件,要求三大运营商分阶段完成携号转网工作部署,确保在2019年11月30日前,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提供携号转网服务。

  第一阶段:建设改造阶段(3月到8月):3月底前,各运营商集团公司要制定本企业的建设改造方案,信通院制定完成集中业务管理系统建设改造方案;8月底前,各运营商完成立项、采购、网络和系统改造、网内测试等工作,具备网间联调联试条件,信通院完成集中业务管理系统建设改造,并同步建设网络安全保障设施。

  第二阶段:联调联测阶段(9月到11月):10月底前,各运营商、信通院完成全业务流程联调测试,具备系统割接上线条件。11月10日前,各运营商、信通院完成系统割接上线,做好系统定级备案、风险评估、符合性评测等网络安全相关工作,具备向用户提供“携号转网”服务能力。

  第三阶段:服务提供阶段(9月到11月):9月20日前,天津市、海南省、江西省、湖北省、云南省完成试验,按照“携号转网”管理政策正式提供服务。11月10日至25日,其他26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“携号转网”服务上线试运行。11月30日前,全国范围内正式提供服务。

 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,2019年要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。对此,工信部部长苗圩在全国两会“部长通道”上表示,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实现所有手机用户自由携号转网。随后,三大运营商相继发布声明称,将坚决克服技术、成本等难题,保证按时完成携号转网工作任务。

  3月14日,工信部印发《关于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。《意见》要求,加快网络改造和系统建设、积极开展网间联调联试,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全国实行“携号转网”。同时,《意见》进一步指出,深化“携号转网”业务规范办理,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、人为设置障碍,不得利用“携号转网”实施恶性竞争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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